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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经济论文 > > 助学贷款偿债基金偿还模式及偿还方法研究
助学贷款偿债基金偿还模式及偿还方法研究
>2023-10-23 09:00:00


1999 年 6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的规定 \\(试行 \\)》,2000 年国家颁布了《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若干意见》,2004 年教育部、 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的若干意见》,2009 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还专门对代偿问题进行了具体详细的规定。 这些文件标志着我国助学贷款逐步进入正常发展的轨道。 特别是贷款期限的延长、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的逐步完善和“支付宝”中介机构的引入等改革, 降低了还款负担率和违约风险,增加了灵活性,极大地促进了助学贷款事业的发展。 但偿还模式一直沿用开办初期的定期等额本息偿还法和定期等额本金偿还法,这两种还款模式的还款负担率都是前高后低,使得在还贷初期部分还款人的还贷压力过大,还款负担率远超 10%的国际标准,且还款额固定,缺乏灵活性。 长期以来有大量的学者撰文呼吁,实行递增式偿还模式,以降低还贷初期的还款负担率,增加偿还额的灵活性,但鲜见解决上述问题的具体方法。 本文首提助学贷款偿债基金偿还模式,并在此基础上给出三种非常灵活的具体偿还方法,既可以降低还贷初期的还款负担率,又可以增加偿还额的灵活性。

一、助学贷款的偿债基金偿还模式

债务偿还一般有以下三种方式:(1) 一次性偿还法,还款人在贷款期满时或贷款期满之前一次性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2)分期偿还法,还款人分期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分期偿还法分为定期等额偿还法和定期变额偿还法,定期变额偿还法一般又分为递减式定期偿还和递增式定期偿还。 现行的定期等额本金偿还法,由于每期应还本金相等应还利息递减,故每期还款额递减,属于递减式定期偿还法。 定期等额本息偿还法的每期还款额相等。 这两类还款模式由于各期还款额递减或相等,而还贷人收入一般来说是递增的,从而还款负担率均逐期递减,出现前高后低的反常现象,使得还贷初期部分还款人的还款负担率超过10%的国际标准,一般被认为不适合助学贷款。 (3)偿债基金法,还款人每期向贷方支付贷款利息,同时按期另存一笔款项建立一个基金, 使得在贷款期满时,这一基金的积累值恰好等于贷款本金,一次性偿还给贷方。

一次性偿还法和分期偿还法在助学贷款偿还中都有相关的规定,但是使用偿债基金法偿还助学贷款国内外均未见使用,也未见有文章讨论。

偿债基金法有利于构建更灵活更有弹性的还款方式。 根据助学贷款的特点,可以对传统的偿债基金法稍作修改。 具体以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例,给每个贷款学生建立一个偿债基金,并使之与贷款账户相关联,只能用于还贷,不能转出或提现。 还款人随时随地可以通过“支付宝”等金融中介向偿债基金存款。

还款人也可以在相关银行柜台存现或转账存款。 偿债基金利率一般要大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而小于或等于贷款利率,按积数计息法计算利息。 由于实质上是与其贷款相关联的还款行为,因此可以争取国家减免利息税的政策。 每期银行从偿债基金中划拨扣除应还款项,余额不足视为违约。 还款人可以通过控制最后一笔存款使得偿债基金的积累值等于贷款余额。 当偿债基金的积累值等于贷款余额时,就可以自动实现清偿贷款。

这种还款方式显然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存款利率高而且减免利息税,对还款人有利。 银行可以通过提高偿债基金利率来吸引还款人存款和提前还贷,增加了银行的调控手段,有利于降低违约率,因此对银行也有利。 不利的是银行现金流可能会有一定的随机波动。 事实上,这种现金流的波动是不可避免的吸纳存款的波动。 由于样本足够大,银行的现金流应该稳定地服从一定的概率分布,因此是稳定的、可测的,也是可控的。

每期划拨扣除应还款额的高低直接影响还款负担率和违约等风险。 因此可以根据不同的应还款额来对这种方法进行分类,分别讨论如下。

首先考虑最宽松灵活的模式———基于偿债基金的定期随机偿还模式,就是每期银行从偿债基金中划拨扣除应还款额等于贷款的当期利息,每期另存额随机。 余额不足应还款额即是违约,当偿债基金的积累值等于贷款本金时,即可自动清偿。 这种偿还方式还款人有非常大的灵活性,而且银行可以通过提高偿债基金利率来吸引还款人存款和提前还贷,增加了银行的调控手段,有利于降低违约率,对还款人和银行都有利。 不利的是银行现金流的随机波动比较大。 另外这种还款方式有可能将违约情况集中到贷款期满时,增加了银行回收本金的不确定性,因此这种还款方式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调整。

我们将基于偿债基金的偿还模式与现行的传统模式相结合,可以明显降低银行的风险。

设贷款本金为 L,利率为 i ,期限为 n。 每期末还款一次,第 k 期应还额为 θk。 每期收入的增速为 r(r 一般大于 0),起薪第一期收入为 s1,第 k 期的收入为 sk,则【公式】


由于分子递减, 分母递增, 故各期还款负担率RBRk= θk/sk以较大的速度逐期递减。 出现前高后低的现象,还款负担率第一期最高,往往远超 10%的国际标准,最后一期最低,一般来说非常小。 这种反常现象,显然不适合助学贷款。

基于偿债基金的定期等额本金偿还模式就是每期银行从偿债基金中划拨扣除应还款额等于定期等额本金偿还模式的还款额 ,因此要求偿债基金的余额大于或等于定期等额本金偿还模式的还款额 。这种还款模式比现行的定期等额本金偿还模式灵活,而且存款利率高并减免利息税,因此对还款人有利。 银行可以通过提高偿债基金利率来吸引还款人存款和提前还贷,增加了银行的调控手段,有利于降低违约率,因此对银行也有利。 故该模式优于现行的定期等额本金偿还模式。 基于偿债基金的定期等额本金偿还模式有较大的灵活性,银行只需为每位还款人建立一个偿债基金,其他还款政策不变,因此可与现行政策无缝衔接,具有可操作性。

现行的定期等额本息偿还模式:这种偿还模式每期还款额相等,可设每期还款额均为 θ,则:【公式2】


由于分子不变, 分母递增, 故各期还款负担率RBRk=θk/sk也逐期递减, 但递减速度一般小于前述的定期等额本金偿还模式,显然也不适合助学贷款。

基于偿债基金的定期等额本息偿还模式就是每期银行从偿债基金中划拨扣除应还款额等于定期等额本息偿还模式的还款额 θ, 因此要求偿债基金的余额大于或等于定期等额本息偿还模式的还款额 θ。 这种偿还模式是在传统的定期等额本息偿还模式基础上,增加了一个偿债基金。 该模式综合了上述助学贷款偿债基金偿还模式和现行定期等额本息偿还模式的优点,克服各自缺点的一种偿还模式,因此对各方都是有利的。 显然这种模式与定期等额本息偿还模式相比更加灵活,因此优于现行的定期等额本息偿还模式, 也优于基于偿债基金的定期等额本金偿还模式。

基于偿债基金的定期等额本息偿还模式有较大的灵活性, 银行只需为每位还款人建立一个偿债基金,其他还款政策不变,因此可与现行政策无缝衔接,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但是这种偿还模式不能明显地降低还款人还贷初期的还款负担率,还款负担率仍可能是前高后低, 从而对降低违约率的作用不是特别显着,可以作为过渡时期的还款政策。

二、基于偿债基金的定期等比递增偿还模式

定期等比递增偿还模式:假设 θk按比率 j 等比递增。 即 θk是等比递增偿还法的还款额。 则【公式3】


可见:当 j>r 时,RBRk逐期递增;当 j

但由于未来每期收入增速 r 的不确定性,事实上很难做到 j=r 或 j 略大于 r。 但在预估起薪收入和未来每期收入增速的前提下,可以证明,如果 j 值与 r 越接近,则各期还款负担率的方差就越小,还款人还贷压力总体上就越均衡。

由上述讨论可知,该模式可以选择最优的还款额递增比率 j 来调整各期的还款负担率, 使得各期还款负担相对比较均衡,或者在还贷初期略低后期略高。

基于偿债基金的定期等比递增偿还模式就是每期银行从偿债基金中划拨扣除应还款额等于定期等比递增偿还模式的还款额 θk,因此要求偿债基金的余额大于或等于定期等比递增偿还模式的应还款额 θk。

这种偿还模式是在定期等比递增偿还模式基础上,增加了一个偿债基金, 具有这两种偿还模式的优点,故该模式优于前述的几种还款模式。 对个人收入不够透明的发展中国家来说,该方法可操作性强,又具有较高的灵活性,还可以通过选择还款额按期递增的比率j 来调整各期还款负担率, 可以达到或接近按收入比例还款法的效果,在实际操作中可以要求每期存款额为还款人收入的 9%左右, 因此该模式的可操作性优于按收入比例还款法。

三、实例探讨

以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为例,设学生毕业时贷款总额为 L=24000 元,年利率 i=7.05%,还款期限为 10 年,工作第一年起薪最低值 s1=28161 元。 各还款模式的还款负担率具体计算结果见下列各图,其中扣款 1 为按等额本金偿还法扣款,对应的还款负担率为RBR1k。 扣款 2 为按等额本息偿还法扣款,对应的还款负担率为 RBR2k。 扣款 3 为按等比递增偿还法扣款\\(j=r\\),对应的还款负担率为 RBR3k。 扣款 4 为按等比递增偿还法扣款\\(j4>r\\),对应的还款负担率为 RBR4k。

实例 1:当年收入增速 r=5%,扣款 3 还款额递增比率 j=5% ,扣款 4 还款额递增比率 j4=5.1% ,不使用缓冲期时,各期还款数据如下表和图所示。【表1.图1】


可见按等额本金偿还法扣款, 还贷初期 RBR1…RBR4均超过 10%的国际标准,RBR1达 14.53%。 按等额本息偿还法扣款, 还贷初期 RBR1… RBR5均超过10%的国际标准,初期还贷压力过大,后期还贷压力较小。 按等比递增还款法扣款,RBR1… RBR10均等于0.09938 或略有增减 , 还贷压力基本均衡并且小于10%。

实例 2:当年收入增速 r=5%,还款额递增比率 j=5%,使用两年缓冲期时,各期还款数据如下表和图所示。可见使用两年的缓冲期后,按等额本金偿还法扣款,还贷初期 RBR3… RBR7均超过 10%的国际标准,高达 15.11%,按等额本息偿还法扣款,还贷初期 RBR3… RBR6均超过 10%的国际标准,初期还贷压力过大,后期还贷压力尚可。按等比递增还款法扣款,RBR3…RBR10均等于 0.11057 或略有波动,但是均超过 10%的国际标准,还贷压力均衡但过大。 说明预期年收入增速不高时,不宜使用缓冲期。

实例 3:当年收入增速 r=8%,扣款 3 还款额递增比率 j3=8%,扣款 4 还款额递增比率 j4=11.3%,不使用缓冲期时,各期还款数据如下表和图所示。

可见按等额本金偿还法扣款, 还贷初期 RBR1…RBR4均超过 10%的国际标准, 按等额本息偿还法扣款,还贷初期 RBR1… RBR4均超过 10%的国际标准。

初期还贷压力还是过大,后期还贷压力较小。 按等比递 增 还 款 法 扣 款 3 扣 款 ,RBR1… RBR10均 等 于0.08765,还贷压力均衡。 按等比递增还款法扣款 4 扣款 ,RBR1… RBR10分 别 为 :0.0761、0.0784、0.0808、图 2 实例 2 情况下四种还款模式的还款负担0.0833、0.0858、0.0885、0.0912、0.0939、0.0968、0.0998。

逐期增加, 还贷初期在 8%左右, 后期在 9%-10%之间,这是比较理想的结果。【表3 图3】


实例 4:当年收入增速 r=8%,扣款 3 还款额递增比率 j3=8% ,扣款 4 还款额递增比率 j4=9.7% ,使用两年缓冲期时,各期还款数据如下表所示。可见使用两年缓冲期, 按等额本金偿还法扣款,还贷初期 RBR1… RBR3均超过 10%的国际标准。 按等额本息偿还法扣款, 还贷初期 RBR3和 RBR34均超过 10%的国际标准。 初期还贷压力过大,后期还贷压力较小。 按等比递增还款法扣款 3 扣款,RBR1…RBR10均等于 0.09477,小于 10%的国际标准,还贷压力均衡。 按等比递增还款法扣款 4 扣款,RBR1…RBR10逐 期 增 加 , 分 别 为 :0.0896、0.0910、0.0925、0.0939、0.0954、0.0969、0.0984、0.1000。 还 贷 初 期RBR3-RBR6 在 9%左右,后期也不超过 10%。 说明预期年收入增速较高时,可以考虑使用缓冲期。

四、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为助学贷款毕业生建立偿债基金,可以方便还款人随机存款,积累还款资金。 偿债基金不但利率高,而且免利息税,对还款人有吸引力。

对“支付宝”等中介机构来说,这种还款方式可以将集中的现金流分散,意味着有稳定的部分资金较长时间滞留在中介机构,对中介机构有利。 贷款行增加了偿债基金利率的调控手段,并且事实上是实现了提前部分还贷,降低了违约风险。 基于偿债基金的定期等额本金偿还模式和定期等额本息偿还模式,与现行政策可以无缝衔接,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理论分析和实例还说明,基于偿债基金的定期等比递增偿还模式又优于前述的两种偿还模式,不但具有上述优点,而且可以通过选择还款额按期递增的比率来调整各期的还款负担率,使得各期还款负担相对均衡。 其作用达到或接近按收入比例还款法,可操作性强。 这对类似于中国这样的个人收入不够透明的发展中国家有比较大的实用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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